各教学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管理办法》(济大泉院院字[2015]43号)文件(附件1)要求,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要求,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检查青年教师培养成效,现进行2019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学考核工作和2020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参与2019年度导师制培养的青年教师须于2020年10月26日前提交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
2.各教学单位负责2020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应根据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与指导教师、青年教师签订责任书(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于10月26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3.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新进教职工以及其他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参加过培训的教职工都需参加2020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不仅是指导教师的责任,各教学单位应采取示范教学、集体研讨、相互听课、领导督导督查等办法,确保青年教师成功实现角色转换,不断促进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研科研能力提升。
联系人:林华暖 联系电话:6270(内线)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1日